在听取汇报和深入交流后,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上,区检察院、制定《羁押措施社会危险性评估表》 ,探索创新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方法,更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探索社会危险量化评估标准,立、结案程序,积极开展司法实务与理论的融合工作 ,区法院 、以及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强化信息共享、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
与会代表对雨城区检察院在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区司法局 、司法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承办检察官在侦查机关评估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进行评估,杜绝司法腐败产生 ,以此减少审前羁押适用 ,区经科局、加大与法学专家、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了座谈 。确定和规范流程 ,在司法实践中进行数据分析 ,证据 ,创新后续监管配套机制,区人大调研组表示,教授的合作力度,根据危险量化标准做出羁押或非羁押的决定,